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10-20 13:44:10   【关闭分    享:

    各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清单》)发布以来,各市和各有关单位积极为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加强《清单》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清单》公共服务效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清单》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各市、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内容进行调整,并按《办法》要求及时公布、报备。

    二、注重公共服务工作实效。《清单》列明的公共服务事项内容是向社会公众的服务承诺,各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注重抓好日常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员,确保《清单》公布的电话畅通,网络地址真实、链接便利,提供专业规范“一站式”的服务。

    请各市、各有关单位将《清单》公布以来的调整情况(盖章的PDF扫描件和WORD版本)于10月31日前报送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涉及重大调整及时报送。

    联系人:胡益建

    电  话:0531--88198632

    邮  箱:huyijian@shandong.cn

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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