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培育认定工作和有效期内示范基地调研的通知》要求,现就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符合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6号)规定和省厅通知要求的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19年度公布的省级示范基地,可自愿申请复核。
(二)申报时间
请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10月10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将正式推荐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报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三)申报材料准备
1.申报单位需要准备的资料:请按照省级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要求组织申报资料。省级基地申请需填写《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书》(附件2)和《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表》(附件3,并入申请书中装订),与佐证材料一同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PDF扫描版一份,汇总表可编辑电子文档一份。企业申报材料报所属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要准备的资料:请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对推荐基地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形成正式推荐文件并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三份,PDF扫描版一份,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一份。
同时,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收集有效期内的示范基地上一年度工作总结,一并报送。
二、有效期内示范基地调研工作
(一)调研内容
主要调研示范基地的建设、运营和服务企业情况,当前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二)调研范围
全省有效期内的国家级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包括2019年公布的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基地)。
(三)调研材料提交
请各区县(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辖区调研范围内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据实填报《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摸底调研统计表》(附件5),同时填写基地情况简介(附件6),一并于10月10日前将统计表和基地情况简介发送至中小企业发展处邮箱。
联系人:
李 丽 电话:0531-51705744
王 蕾 电话:0531-51705752
邮 箱:sjjhxxhwzxb@jn.shandong.cn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培育认定工作和有效期内示范基地调研的通知.pdf
4.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复核汇总表.xls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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