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青岛科学技术奖项目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建议授奖的115项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在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5日,自2022年7月15日至7月2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项目主要完成人或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向我办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我办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非书面提出异议、匿名或冒名提出异议、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异议、超出期限提出异议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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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专班)
联系电话:85911365
附件:
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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